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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周庄三期农民回迁房项目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已受理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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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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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周庄三期农民回迁房项目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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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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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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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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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31至201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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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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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周庄三期农民回迁房项目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共包含4条道路:满井村北街、周庄中街、规划一路及满井村东路,道路总长度约2.682km。本项目是周庄三期农民回迁房的市政配套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对于完善乡域路网与周边道路网的衔接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也将完善周庄三期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方便回迁居民出行,增加植被绿化面积,改善当地气候环境,同时也将给十八里店乡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绿化、照明及交通等附属工程。
(1)满井村北街
道路为东西走向,起点为西大望路南延,终点为东四环辅路,道路全长924.764米,规划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红线宽20米,双向两车道,机非混行。同步建设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及照明工程。随道路工程配套敷设雨水管线1505米、污水管线989米、给水管线900米、中水管线882米。
(2)周庄中街(西大望路南延—东四环)
该道路为东西走向,起点为西大望路南延,终点为东四环辅路,道路全长846.280米,规划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红线宽25米,双向两车道,机非混行。同步建设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及照明工程。随道路工程配套敷设雨水管线1527米、污水管线836米、给水管线830米、中水管线801米、燃气管线1244米。
(3)规划一路
道路为南北走向,起点为满井村北街,终点为周庄中街,道路全长630.989米,规划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红线宽20米,双向两车道,机非混行。同步建设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及照明工程。随道路工程配套敷设雨水管线1139米、污水管线747米、给水管线681米、中水管线667米、燃气管线651米。
(4)满井村东路
道路为南北走向,起点为垡头南路,终点为周庄中街,道路全长280.312米,规划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红线宽20米,双向两车道,机非混行。同步建设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及照明工程。随道路工程配套敷设雨水管线505米、污水管线387米、给水管线266米、中水管线257米、燃气管线550米。本工程投资估算为15079.84万元,其中工程费8748.03万元。
本项目拟由朝阳区十八里店乡人民政府自筹资金解决。其他市政公用管线投资由相关业单位另行申报。项目计划于2013年12月开工建设,于2014年9月竣工,计划工期10个月。
二、环境质量现状
1. 环境空气
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较差,根据2013年6月24日-7月1日连续7天对项目周边的环境的监测结果,SO2、NO2的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而CO日均浓度出现超标,日均超标率19.0%;PM10 、PM2.5日均浓度值全部超标,主要是由于周庄回迁楼工地正在施工,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污染较严重。
2. 噪声
⑴布设的55个环境噪声监测点中,昼间有25个测点处现状监测值超标,超标范围为0.3~13.9dB(A);夜间超标的监测点有39个,超标范围为0.4~20.2dB(A)。
⑵现状超标最严重点为N6-15(周庄新村A区新建12),因该点处建筑距离现状西大望路南延较近,且该点所处区域执行1类区标准,因此该点夜间超标最为严重。
⑶ 布设于四路通中路12号院1#的沿建筑高程设置的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该处环境噪声现状4层相比较于1层有显著升高,4层以上则变化不大。沿建筑高程设置的现状监测结果规律,是由噪声距离衰减、建筑前其他建筑的隔声、地面声反射共同作用造成的,符合各建筑所处位置的环境特点以及道路交通噪声沿建筑高程的分布规律。
3. 地表水环境
项目所涉及到的主要地表水体为萧太后河,规划为V类水体,在项目中部自西向东流过。根据《北京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06~2010年)》, 2010年萧太后河主要污染指标为生化需氧量(劣V4)、化学耗氧量(劣V4)、氨氮(劣V3)和LAS(劣V4)。另根据北京市环保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河流水质状况数据显示,2013年5月萧太后河现状水质类别为V3类。
4. 地下水环境
根据该区域地下水流向、项目位置,选取位于评价范围内位于周家庄路南和小武基村南1#、2#水井作为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监测结果标明,除1#监测点的总硬度超标外,其余监测点的各项监测数据的数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要求,说明当地地下水水质较好。
三、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噪声污染源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道路交通噪声。营运期交通量的增加,将使沿线交通噪声增大,影响沿线声环境质量。由于该拟建路为新建项目,营运期道路两侧55个噪声预测点中在运营近、中期超标数量相同(昼间33个、夜间48个点处超标),远期超标数量昼间为33个,夜间为51个。其中近期噪声昼间预测结果在45.1~69.1dB(A)之间,最大超标量为14.1 dB(A),夜间预测结果在40.6~65.4 dB(A),最大超标量为20.4 dB(A),最大超标出现在周庄新村A区新建12号楼,主要受到西大望路南延和满井村北街的综合影响。中期昼间预测结果在45.6~69.1 dB(A),最大超标量为14.1 dB(A),夜间预测结果在41.1~65.4 dB(A),最大超标量为20.4 dB(A),最大超标出现在周庄新村A区新建12号楼,主要受到西大望路南延和满井村北街的综合影响。远期昼间预测结果在46.0~69.2 dB(A),最大超标量为14.2 dB(A),夜间预测结果在41.5~65.4 dB(A),最大超标量为20.4 dB(A),最大超标出现在周庄新村A区新建12号楼,主要受到西大望路南延和满井村北街的综合影响。
本项目在道路工程建成并投入运营以后,受其产生的道路交通噪声的影响,道路两侧的声环境总体来说是比较差的,需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为消除道路交通噪声对道路两侧声环境产生的增加量,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本项目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道路交通噪声对线路两侧环境的影响。
①根据本次噪声预测结果,分析项目运营期对现状敏感目标的影响程度,以及结合正在出台的相关规范,建议规划、土地利用等有关部门在本项目道路红线两侧各5m范围内不得新建临街噪声敏感建筑物。
② 从源头治理与交通管理部门协作,在环境噪声敏感目标集中的区域设置禁鸣笛标志,降低车辆鸣笛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使用低噪声路面材料铺设,这样可以使道路交通噪声源强降低3~5dB(A),有效的从源头降低噪声级。
本项目共需为44处敏感目标安装V级隔声窗,隔声窗总面积约为93489 m2,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所有敏感点在本项目运营远期室内最高值均低于37 dB(A),满足《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的要求。该措施可有效解决由于本项目的建设带来的环境噪声污染问题。
2. 大气污染源
项目营运期交通量增加,汽车尾气排放量增大,将对沿线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城市道路建设项目运营后的主要大气污染源是汽车尾气,污染物有NOx、THC(以非甲烷总烃计)和CO等。污染物排放量的大小与交通量成比例地增加,且与车辆的类型以及汽车运行的工况有关。应通过合理的路线布局使车流量控制在设计范围以内,保养良好的路面以改善路况,从而最终达到减少THC和CO等排放量的目的,其效果比较显著;同时通过绿化增加植被也能起到治理尾气的效果,植物对大气环境具有一定的净化作用。从类比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CO、NOX等污染物的排放对沿线地区大气浓度的贡献值很小。总体来说项目排放的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3. 水污染源
本工程营运期水环境污染源主要是路面雨水径流。公路地表径流使地表水体中污染物有所增加,但地表径流带入水体中污染物数量较少,对地表水体的影响较小,并且影响只是在降雨时段发生,其影响是暂时的。由于其产生量少、污染物浓度低,无须采取治理措施。
4. 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路面产生的垃圾,年产生量为634t,无毒无害,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公众参与
本项目公众参与采用了公开环境信息、征求公众意见两种方式进行。项目第一次公开环境信息公示自2013年5月20日~5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无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发表意见。项目第二次公开环境信息公示自2013年7月1日~7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公布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并在项目沿线进行项目第二次张贴公示,公示期间无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发表意见。环评第二次公示后,项目对附近居民发放公众调查问卷,共发放调查问卷92份,收回92份,有85.9%的被调查者表示支持项目的建设,其中14.1%的人为有条件支持,条件是该项目的建设要保障居民正常生活和噪声治理达标;没有被调查者反对项目的建设。因此,从公众参与调查角度出发,本次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五、结论
本项目在切实落实各项规划设计条件要求,采取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后,对当地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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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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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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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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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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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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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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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0108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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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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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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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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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涌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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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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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1759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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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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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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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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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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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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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17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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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区环保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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